沙坪坝博物馆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赣东北的旗帜”临时展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赣东北的旗帜”临时展览项目
二、项目预算
响应最高限价1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
(一)展览地点
重庆张治中纪念馆黄金堂
(二)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
(三)项目要求
以我馆提供的展览大纲、图文资料等为基础,在我馆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现有展览撤展、场地准备,进行展柜背板、展具、展签、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安装等。
序号 | 名称 | 尺寸(cm) | 数量 |
1 | 主展标墙 | 425*239 | 1 |
2 | 展柜背板 | 详见附件 | 6 |
3 | 展签(实物展品说明牌) | 9*5 | 15 |
4 | 三折页 | 成品尺寸210*285 | 300 |
5 | 宣传栏海报 | 255*130 | 1 |
6 | 门型展架 | - | 2 |
7 | 展台 | - | 15 |
8 | 现代方志敏书籍 | - | 10 |
(四)商务条款
中标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后,提供正式发票后支付100%款项。
四、中标方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漳州市博物馆提交相关材料。由沙坪坝博物馆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或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4.提供1份报价表。
七、响应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11月15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单独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送至沙坪坝博物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街道郭沫若旧居门卫室),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30
比选地点:重庆郭沫若纪念馆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23-65661741
重庆市沙坪坝博物馆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