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博物馆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自律 创新 爱国——李叔同的人格精神”临时展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律 创新 爱国——李叔同的人格精神”临时展览项目
二、项目预算
响应最高限价35000.00元
三、项目概况
(一)展览地点
郭沫若纪念馆沫水厅
(二)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
(三)项目要求
以我馆提供的展览大纲、展品实物、图文资料等为基础,在我馆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现有展览撤展、场地准备,展品上展、进行主展标墙、展具、展签、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安装等。
(四)商务条款
中标方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后,提供正式发票后支付100%款项。
四、中标方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重庆市沙坪坝博物馆提交相关材料。由沙坪坝博物馆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或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如若法人自己参加投标,不存在委托关系,则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提供1份报价表。
七、响应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5年2月14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单独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送至沙坪坝博物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街道郭沫若旧居门卫室),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时间:2025年2月14日10:30
比选地点:重庆郭沫若纪念馆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电 话:023-65661741
沙坪坝区文物管理所
2025年2月10日